长胜配资 “劝农功,以职其无事”——宋朝频发起义背后的“新农村建设”_农业_农民起义_铁制农具
“劝农功长胜配资,以职其无事,则小民治矣。”——《管子》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农业大国。历朝历代,莫不以农为本。
但最早的劝农制度多体现在祭祀先农、后稷等与农业有关的神祗上,有时君王也借亲耕籍田的方式表示对农业的重视,但是这样的制度时行时废,未能坚持下来。唯独劝农的态度,到是一以贯之。
一.宋朝重视农业的原因:永不停息的农民起义
宋朝较以往更加重视农业生产和乡村建设。
“国家每下诏书,必以劝农为先。”——司马光《论劝农上殿札子》
之所以对劝农如此热衷,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是传统农业大国,重视农业的意识深入历代君王的骨髓;另一方面则是有着极为现实的实际作用——防范农民起义。
展开剩余89%宋朝并非没有农民起义。恰恰相反,宋朝还是有可靠历史记载以来,起义最多的一个朝代。而且和很多其它朝代不同,宋朝的农民起义从立国不久后就开始爆发,一直持续到王朝末年。其中最大规模的一次,就是因《水浒传》而为人们所熟知的方腊起义。
历史记载中,宋朝的农民起义从宋太祖乾德三年(963年)就开始了。
此后更以非常密集的频次发生,一直到1275年的灭亡前夕,还有过一次。也就是说,在前后300余年的历史上一共被记录下433次农民起义。其中有230次发生在北宋,203次发生在南宋时期。平均一年就有1.4次的现象也说明,这些起义经常是在多地同时发生。
而类似方腊这种程度的大规模起义,约有5次被记录下来。
所以,要说宋朝没有农民起义,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但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宋朝的起义虽然很多,却没有发展成黄巢和李自成这样的超大规模浩劫。
能够在规模上接近的也不过是北宋末期的方腊。但方腊在坚持时间、破坏力和影响力方面,都没法同那两位相比。这或许和宋朝比较特殊的经济环境有关。
宋朝其实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时期,他的商品经济较前代无疑有了长足的进步。这应该归功于中晚唐时开始实施的两税法,将人口与土地做了切割。国家对人口流动的管制有所放松,官府也开始容许土地被买卖。
在这种情况下,宋朝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实不足奇,因为那符合朝廷允许的市场规律。相应的,地主们的规模自然也日渐庞大。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北宋中期时就有70%以上的土地归地主们所有。也正因为如此,宋朝的农民起义数量非常之多,可谓是此起彼伏。
二.宋朝新农村建设的措施:从农业科技到农业贷款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想要解决农民起义的问题,当然得从农村做起。为了防止农民起义,宋朝官府确实颁布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
宋真宗景德三年,朝廷令地方官兼任“劝农使”,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使劝农制度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这项措施一直到清朝末年都行之不辍。
这些“劝农使”“劝农使副使”每年春天在农事初兴时都要“出郊劝农”,按朝廷的要求,他们每人还要作《劝农文》一篇,以宣告君王“德意”。在宋朝,每到耕田伊始,各地官员们便会率僚属到乡间地头,携酒肴邀请地方宗族长老们共同宴饮,劝谕他们督导本族子弟尽心务农。
虽然此类活动形式上的意义很强,但它也逐渐成为乡村的一道新景观,相关活动以及大量《劝农文》的发布,对于引导乡民们热爱乡村、积极从事农业生产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另外,宋朝十分重视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除大量翻刻前人的农书外,还鼓励各地官员和热心农业的士人编纂新的农业科技书籍,出现了《陈旉农书》、《耕织图诗》、《蚕书》、《荔枝谱》、《橘录》等新农书。《中国农学书录》收录的历代农书有542种,其中宋朝就有108种,约占整个古代农书的四分之一。
宋朝农书中有许多是高水平的农学著作,提出了一些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在实际运用中也取得了良好效果。
宋朝的“炒钢”、“灌钢”等冶炼法进一步成熟,以往的铁制农具逐渐被钢刃的熟铁农具取代,农耕工具出现了又一次飞跃。过去,铸造而成的铁制农具由于不够锋利,只得将其加宽加厚,这样的农具因为厚重而很费人力畜力,钢刃的熟铁农具相对小巧轻薄,它的大量应用推动了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
要大力发展农业,不断推动农村建设长胜配资,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宋朝还推出了“农业贷款”政策。
宋朝初年,农民在购买耕牛、农具和种子时经常出现资金接济不上的问题,不少农民不得不去借高利贷。
宋朝的高利贷业务很兴旺,有交子铺、交引铺、钱引铺等,还出现了专门从事借贷行为的中间人“行钱”。但高利贷的利息非常高,年息一般在30—50%之间,有的甚至达到100%,让农民承受不起。
宋太宗在位时曾命州县官员到乡里视察,了解农民借贷利率过高的情况,采取了一些解决办法。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年),有些州县出现牛疫,耕牛死亡过半,官府于是贷钱给农民买牛。以后,有些州县受水旱灾害,农民没钱买口粮和种子,官府也借贷给他们。
宋高宗绍兴四年:
“贷庐州民钱万缗,以买耕牛”
宋孝宗淳熙八年诏:
“两浙诸州军与常平司措置,再借种粮与下户播种,毋致失时”。
宋神宗熙宁二年,在王安石主持下朝廷颁布了“青苗法”,规定各路以存放在常平、广惠等官仓的粮食为本,以现钱的形式贷款给广大乡村农户。农户申请贷款时以5户或10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分夏、秋两季申请,一定期限后偿还,收息二分。这项制度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中资金短缺的问题,又为朝廷财政带来一定的收入。
三.宋朝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小打小闹的农民起义,积重难返的土地兼并
宋朝所实行的一系列创新有效的农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不说其他,宋朝历经400多场农民起义却没一次成功,甚至连造成影响的都极为有限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虽说这里面也有宋朝商品经济发达,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前往大城市谋活路的因素。但是高度发达的农业保护政策体系还是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农民不会大规模的起义。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宋朝已经解决了土地矛盾问题,恰恰相反,宋朝的土地矛盾是各个朝代中较为尖锐的,这源自于其独特的历史背景。
首先,宋太祖赵匡胤上台后,总结唐朝覆亡的教训,认为应当削弱地方军事长官的实力,因而通过著名的“杯酒释兵权”等手段,剥夺了石守信等开国将领的军事指挥权。作为补偿,宋太祖对于这些高级官员对土地的大肆占有始终持放任态度。
其次,宋代沿袭了唐代中期开始采用的两税制,按照土地而非人口收税。这样一来,土地兼并非但不影响政府的收入,反而降低了收税的难度。因此抑制兼并短期内并不会给政府带来太多利益。宋太祖的指导思想是“藏富于民”,不管兼并者如何富有,只要在大宋国土之内,通过赋税,最终会归国家所有。
再者,宋代农业生产力发展迅速,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在这种经济发达的情势下,土地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自然要作为商品卷入市场。
无论是政治方面的考量还是经济方面的推动,“不抑兼并”都已经成为宋代统治者鼓励土地自由买卖的一项基本国策。
虽然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放开对稀缺资源的管制,允许其在竞争市场上自由交易,是使资源配置实现优化的最有效途径。下达了“不禁兼并”诏令的宋太祖,可以说有着超越时代的经济学眼光。
而且事实证明,宋代开放的土地政策,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项政策就毫无问题。
一来土地兼并的大行其道使得无数农民不得不背井离乡,前往大城市谋生。这在乡土情结素来浓重的中国人看来,绝对堪称人生惨剧。所以,对于造成这一切的贵族阶级和朝廷都怀有一种愤恨和怨怼。
虽然农民在大城市里可以勉强糊口。但是,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一来加重的城市的治安负担,二来对就业形势造成了巨大负担。长此以往,必然影响经济的发展。
之前我们曾经说过,宋朝如此心安理得的推行不抑兼并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能够支持宋朝官府放弃土地方面所获的利益。
但是当农民入城的后果显现出来后,宋朝政府赖以为生的商品经济必然会开始衰退。那么,建立于高福利,高质量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宋朝又将何去何从呢?
然而,历史没有如果长胜配资,蒙古铁骑的南下,终结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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